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已经2005年11月10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 为推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促进高科技成都建设。围绕加快成都新型工业化进程、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成都对外开放形象、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环境的目标,坚持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市县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新环境,将成都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市。 ——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达30%以上,涉外专利申请大幅增长;全市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以上,著名商标数量明显增多,驰名商标有新的突破;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大幅增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