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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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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5]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市政府确定建立淄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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