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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5〕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长春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省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农资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特制定全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有关精神及农业部(2005)13号文件关于《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农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资打假成果,为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孙英利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芝岐 市农委主任
  成 员:史长友 市农委副主任
  张德祥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 敏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郑伟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凤云 市发改委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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