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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娄底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娄底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同意《娄底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娄底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把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打造诚信娄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娄底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为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和省政府颁布的《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方针政策;以形成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为目标,以政府信用建设为表率、企事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以建设全市社会信用体系为契机,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诚信娄底”建设步伐,促进信用经济的形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总体规划与法规制度、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培育和监管信用市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等。信用产品的开发、使用和信用中介服务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行特许经营、商业运作、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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