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05年-2010年)》的通知 广府发〔2005〕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广元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05年-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广元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05年-2010年) 为了进一步适应深化城市改革,加快城市发展,维护城市稳定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0)23号)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001)3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发展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以人为本为宗旨,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理顺社区内外关系,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适应“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需要,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要求,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进一步理顺社区内外关系,强化社区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发展社区各项事业,提高社区文明程度,努力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功能齐全,崇尚科学,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社区。在五年内市中区力争建成“国家级社区建设示范区”,使我市社区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 三、基本任务 (一)合理规划社区,整合社区资源。2005年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社区的要求,针对全市社区规模普遍偏小等现状,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规划社区,撤并小型社区,整合社区资源。逐步建设一批生活便利的“服务型社区”、治安良好的“安全型社区”、环境优美的“生态型社区”,学习氛围浓厚的“学习型社区”、功能完备的“工矿社区”等新型特色社区。 (二)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工作的试行意见》(川委发(2001)28号)要求,切实加强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的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依法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实行自治,履行社区日常事务管理职能,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型的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