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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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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地税函[2005]217号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5-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  近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组织进行了大规模的计算机基础知识普及培训,广大干部职工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得到了普遍的提高。西安、宝鸡、榆林、汉中等地税局还组织参加了不同形式的等级考试,并有80%以上人员获得了不同层次的等级证书,有效地提升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但是全系统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对计算机知识知之甚少,应用技术不适应税收发展的需要。随着“秦税工程”的全面启动,税收征管信息化的不断深入,迅速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已成为目前关系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省局决定集中利用3到5年时间,将全系统干部职工计算机应用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为了加强和规范计算机培训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培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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