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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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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正政〔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5-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执法部门:
  《正定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正定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行政执法纪律,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和减少行政执法过错发生,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创造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河北省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条例》和《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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