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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港航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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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港安[2005]323号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5-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港航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10月份以来,全国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以及市政府和交通部有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上海港航安全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现就加强今冬明春港航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冬春季节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防风、防雾、防冻和防滑的“四防”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政府抓好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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