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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电网沿线安全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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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三政〔2005〕71号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5-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电网沿线安全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随着西北电网与华中电网正式成功联网,三门峡电网成为全国电力交换的重要枢纽,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日益重要。然而,个别地方电网设施严重被盗,输电线路附近采矿爆破作业、开挖取土现象屡禁不绝,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林木、建筑大量存在。少数部门对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盲目操作,疏于管理,已严重影响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切实防止和消除高压电网沿线保护区内的重大隐患,确保我市电网运行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电网沿线安全保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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