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增补本市工业品价格统计调查企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5-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增补本市工业品价格统计调查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本市已于2003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工业品价格调查网络。为进一步完善工业品价格调查网络,提高本市工业品价格指数的准确性,满足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需要。我局决定对现有工业品价格统计调查企业和调查产品进行增补和调整,根据工业品价格统计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现决定将你单位增补为上海市工业品价格统计的被调查企业(增补企业名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积极支持和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指定有关部门和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按月填报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原材料购进价格的统计报表,以及提供相关的数据资料(填报的具体要求将另行布置)。
上海市统计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  附:
上海市增补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名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