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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5-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松江大学园区管委会、南汇科教园区管委会、委直属单位:
  11月中旬,全国连续发生两起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11月14日山西省沁源县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21名师生身亡,18人受伤,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公安部从2005年11月20日起至2006年3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百日竞赛”活动)。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决定即日起在本市车辆单位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现将本市教育系统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车辆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齐全、记录完整;
  (二)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三)车辆单位机动车年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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