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意见 为了严格规范管理民爆物品,预防民爆物品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实施创建“平安贵阳”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依照"谁主管、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