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分级应对方案》的通知 沪重动防(2005)第05号 各区(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做好应对可能突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把高致病性禽流感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我部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分级应对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分级应对方案<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