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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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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地税地[2005]59号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5-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对“房屋购买时间的确定问题”,仍按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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