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理办法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佛府办[2005]337号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5-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理办法
佛府办[2005]3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使用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