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5〕2号
【发布日期】 2005-12-14
【实施日期】 2005-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的交互功能,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畅通信息渠道,促进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现就在市政府网站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政为民理念,以“听群众心声,解百姓忧愁,正行业风气,树政府形象”为宗旨,通过在市政府网站开通“政风行风信箱”,公布相关政务信息、答复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民主监督,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促进各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部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排解群众难忧,为和谐襄樊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的部门和行业

  在现有35个市直单位“政风行风信箱”的基础上,再增加46个单位和行业的信箱,将“政风行风信箱”拓展到各县(市)区纠风办、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央省属驻樊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性行业(具体名单附后)。

  三、受理方式和受理范围

  (一)受理方式:在襄樊市政府网站设立“政风行风信箱”,全天24小时接受公民以“信箱留言”、“手机短信”方式提交的咨询、建议、表扬和投诉等。受理单位应及时办理、回复网上来信,实现与市民的交流与沟通。

  (二)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对已开通信箱单位职责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以及对其单位与工作人员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投诉。具体范围是:

  1、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和行政审批制度建设情况;

  2、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

  3、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4、部门、单位与行业作风状况;

  5、队伍综合素质情况。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信访和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投诉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四、办理原则

  (一)审核来信,分类处理。对来信按其轻、重、缓、急分为一般咨询投诉件和重要投诉件。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列为重要投诉件:1、点名投诉;2、反映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损害企业或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的投诉;3、内容重要、情况特殊、疑难复杂,需要报送市领导阅批的其他投诉。

  (二)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对公众网上来信,由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范围,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办理落实。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应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群众网上来信的办理工作,并选用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上来信的办理、回复等工作。

  (三)依法办理,客观公正。对来信反映的问题,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直到问题得到圆满、合理解决为止。

  五、办理和反馈的程序

  (一)一般来信的办理和反馈:对咨询、建议类和事实清楚、情节轻微的一般投诉件,由市政府网站搜集后转交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审核后转(或从政府内网传送)给受理单位,受理单位调查核实后将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反馈给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视情况决定回复方式(上网公开或只反馈给来信人)。

  (二)重要投诉的办理和反馈: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的重要投诉件,由市纠风办直接督办。承办单位对市纠风办交办的投诉件,应确定专人负责进行调查处理。承办单位办理后,应将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书面报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决定是否在网上公开回复投诉人。

  六、工作职责

  (一)市纠风办职责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