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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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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5]249号
【发布日期】 2005-12-14
【实施日期】 2005-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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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三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关怀下,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接触人数、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死亡病例数仍有增加的趋势,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理顺职业病监管职责,充分调动政府各部门的力量,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定义务,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树立以人为本,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省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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