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缓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矛盾,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结合成都实际,现就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今明两年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 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近年来,全市在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节能降耗、节水、节地、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再生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建立节约型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成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许多重要资源人均占有水平低于全省或全国平均水平。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全市资源环境约束矛盾将十分突出,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制约因素。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是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建设节约型社会对于成都而言,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和近期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近期目标。到2006年底,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确保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20%以上;完成“沃土工程”150万亩,实施“金土地工程”(土地整理50万亩,新增耕地5万亩);水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1.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以上;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生产总量的70%以上,节能建筑达到竣工总建筑面积的5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三、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 今明两年,要重点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6个方面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力求抓出成效。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