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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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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泰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05]192号
【发布日期】 2005-12-14
【实施日期】 2005-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完善城市公共卫生体系,丰富社区服务内容,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调整卫生资源结构,构建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较快,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市社区卫生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6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与发展的原则和目标任务

  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原则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社区卫生工作的政策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方向,理顺社区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供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坚持质量优先,加强社区卫生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卫生技术服务。

  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目标任务是:2006年,全市基本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门诊部、诊所等具有社区卫生服务特色的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市区70%以上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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