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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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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地税[2005]164号
【发布日期】 2005-12-14
【实施日期】 2005-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土地税收(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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