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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实行社区化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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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4
【实施日期】 2005-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实行社区化管理的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区管理工作由农村管理方式向城市管理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现结合实际,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实行社区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社区化管理的主要方法和目标
  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实行社区化管理的主要方法是,按照城市社区模式,坚持政府指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把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集中居住区日常生活和管理中。
  社区化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集中居住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和居住区文明形象,促进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转变、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向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转变,努力把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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