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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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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5〕116号
【发布日期】 2005-12-14
【实施日期】 2005-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11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地方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为了给构建和谐陕西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在全国所有建制市县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总体要求,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构建和谐陕西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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