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甘办发〔2005〕18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经州政府同意,现就我州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县、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并领会《意见》提出的新的任务和要求,在全面总结本地本部门经验,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按要求、分阶段做好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安排 (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1、梳理执法依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首先要梳理清楚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