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88号)和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5)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我市征地制度改革,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通过科学合理制订一定区域范围内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逐步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直接为征地补偿提供客观、刚性的依据。 二、工作内容 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补偿倍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数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不单指耕地,不分地类表示,不设修正系数。补偿倍数根据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