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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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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鄂价费〔2005〕266号
【发布日期】 2005-12-15
【实施日期】 2005-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人事厅,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报告》(鄂人函[2005]97号)收悉。鉴于近几年人事考试项目逐渐增多,参考人数和规模不断缩小,考务工作成本明显提高,基层人事考试工作运转困难等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人事考试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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