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本市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年审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4)135号)和《上海市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试行办法》(沪地税流(2004)18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05年起开展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年审(以下简称“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现对2006年的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布置如下: 一、2005年12月31日前,本市所有已被认定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自开票纳税人”),均要参加自开票纳税人年审。 二、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