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梧桐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移民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松政发〔2005〕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梧桐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移民安置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松阳县梧桐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移民安置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梧桐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参照滩坑水电站移民工作政策和经验,结合梧桐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移民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任务要求 (一)梧桐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淹没线以下需迁移和安置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移民所在乡政府负责移民动迁和安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县水利、发展和改革、建设、民政、财政、税务、工商、国土资源、农业、林业、计生、公安、司法、文体广电、教育、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