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漯政〔2005〕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漯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我市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促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转发<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的通知》(豫计收费(2002)13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