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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河道非法采砂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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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发〔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12-15
【实施日期】 2005-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河道采砂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砂石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必要性。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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