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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06年为城乡群众办好24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5
【实施日期】 2005-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06年为城乡群众办好24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06年为城乡群众办好24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责任,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实事任务全面完成。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沈阳市2006年为城乡群众办好24件实事工作方案
  根据群众建议,征求部门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06年为我市城乡群众办好24件实事。为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事内容
  (一)改造棚户区6万户,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的改造任务。
  (二)投入2500万元,为特困户提供租房补贴;投入1500万元,为农村特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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