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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营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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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政办字〔2005〕96号
【发布日期】
2005-12-16
【实施日期】
2005-1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营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东营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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