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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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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96号
【发布日期】 2005-12-16
【实施日期】 2005-1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96号


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试行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成立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决定,将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含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等)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产权交易、以及其它需政府重点监管的公共权益与服务的招投标等全部纳入招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办公,以实现政府引导市场、集中加强监管、廉洁高效运行,公开公平竞争。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特提出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试行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宜春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招投标交易中心筹建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管委会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胡芳兰担任,副主任由市监察局长马灵、市政府副秘书长闵振鹏、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易斌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局、工商局、审计局、物价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公路局、土管局、卫生局、药监局、国资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易斌兼任市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能
  市招投标中心是为交易各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的交易平台,由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管。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制定招投标交易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驻场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2、负责为交易各方和各职能部门进场办公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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