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农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5〕28号 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萍乡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为开拓我市农村市场,提高农民消费水平,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和确保农村消费安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内贸办《关于江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56号)和江西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草案)精神,现就我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