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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消防等重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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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5〕113号
【发布日期】 2005-12-16
【实施日期】 2005-1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消防等重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紧急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5〕11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遏止消防等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12月18日—12月31日对全省消防等重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200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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