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第三批农村优秀人才的决定 郑政文〔2005〕218号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的农村政策指引下,我市农村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农村战线和乡镇企业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他们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在带领农民群众治穷致富,繁荣农村经济,推动科技兴农,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大力弘扬农村优秀人才的模范行为和开创精神,鼓励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奋发向上,推动农村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侯建超等80名“郑州市农村优秀人才”予以表彰。 此次受表彰的农村优秀人才,有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一心为民,艰苦奋斗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有舍小家,顾“大家”,几十年如一日奔波在田间地头的农业技术推广员;有致富思源,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农民企业家;有刻苦钻研、自学成才的“田秀才”、“土专家”。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在农村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展现了新时期我市农村人才的杰出才能和高尚情操。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全市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心系群众、造福人民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崇尚科学、科技兴农的先进理念,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勇闯市场的时代意识。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支持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壮大农村人才队伍,提高农村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二○○五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