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188号
【发布日期】 2005-12-16
【实施日期】 2005-1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 现将《陇南市实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陇南市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意见
 

 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陇政办发(2005)163号)《关于印发陇南市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的通知》,为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森林资源和造林绿化成果,及时控制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防范灾情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维护森林资源的健康安全,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1、根据《应急预案》第五条,成立陇南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邓生来
  副总指挥: 陇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燕永堂
  陇南市林业局局长 刘高潮
  成 员: 陇南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海洲
  陇南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 熠
  陇南市交通局副局长 郭炯南
  陇南市农牧局副局长 许晓运
  陇南市卫生局副局长 蔡玉成
  陇南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建军
  陇南市邮政局副局长 张益民
  陇南市气象局副局长 尚学军
  陇南市民政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