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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容环工[2005]17号
【发布日期】 2005-12-16
【实施日期】 2005-1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工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总工会的部署和局党委的要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号召各团体会员工会在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做好关心职工生活,认真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帮困送温暖工作的重要性
  各团体会员工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重要性,体现“四季如春、节日加温”的帮困效应。当前在市容环境行业改革不断推进的形势下,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承担着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必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团体会员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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