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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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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地税发[2005]557号
【发布日期】 2005-12-18
【实施日期】 2005-1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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