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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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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145号
【发布日期】 2005-12-18
【实施日期】 2005-1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全省相继发生多起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市的安全形势同样十分严峻,11月份以来,短短一个多月时间,接连发生了六起煤矿事故,分别是陵川县司家河煤矿“11·14”冒顶事故、高平市刘家庙煤矿“11·20”冒顶事故、阳城县烟河煤矿“12·4”冒顶事故、阳城县伯附煤矿“12·5”跑车事故、阳城县皇城煤矿“12·9”冒顶事故和泽州县中沟煤矿“12·16”冒顶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煤矿事故呈多发态势,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加之年底已近,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同时,进入冬季后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和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政发电[2005]5号,以下简称省政府《紧急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5]134号)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抓好我市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和省政府《紧急通知》精神,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把安全工作牢牢记在心上,真正抓在手上,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新措施;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找隐患,堵塞漏洞;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大追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二、继续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加大停产关闭矿井监管力度。对12月31日证照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由各县(市、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逐矿下达停产通知书,进行停产整顿。对证照齐全有效、合法生产的矿井,一旦发 现存在15种重大隐患,坚决停产整顿。对截至目前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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