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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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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2005〕综328号
【发布日期】 2005-12-19
【实施日期】 2005-12-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发展步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业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南政(2005)综41号)的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战略定位,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坚持高标准的环保要求,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以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集约化水平为目标,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延伸产业链、实现循环经济为手段,以特色园区和基地建设为载体,深度开发氟化工,做大做强生物化工,鼓励发展生物医药化工,优化提升基础化工,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发展与环保并重。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鼓励清洁生产,限制环境污染,实现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
  2、坚持扶优限劣。优先发展年产值超亿元的氟化工产业及生物化工、生物制药产业,限制新上酸碱类基础化工和小规模分散型化工项目。
  3、坚持集中发展。做大做强南平中心城市、邵武、顺昌片化工产业群;限制其它县(市)发展酸碱类基础化工项目;做到科学合理布局,走园区化、集约化发展的路子。
  4、坚持技术进步。以延伸产业链为重点,实施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
  5、坚持可持续发展。鼓励发展资源深度加工型化工项目,限制原矿的粗加工和低水平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发展目标
  1、经济指标。精细化工产业工业产值从2004年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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