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06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9
【实施日期】
2005-12-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06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哈尔滨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0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燃放、销售时间
在限放区域内燃放时间:自2006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零时起至2006年2月12日(农历正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