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5〕6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广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5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规定》(穗府(2003)2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围绕中心、抓住重点、突出特色、规范运作、形成合力、打造精品的工作思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措施、新经验,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工作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领导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分管领导是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办公室或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报送政务信息的处室(科)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工作人员。 各单位要指定专门处室(科)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要配备1名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