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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5〕61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5〕6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广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5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规定》(穗府(2003)2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围绕中心、抓住重点、突出特色、规范运作、形成合力、打造精品的工作思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措施、新经验,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工作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领导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分管领导是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办公室或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报送政务信息的处室(科)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工作人员。
  各单位要指定专门处室(科)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要配备1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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