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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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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05〕134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由于受当前国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影响,家禽及其产品流通受阻,消费下降,价格下跌,已对我市家禽业的生产经营带来明显冲击。为帮助养殖企业和农户度过当前难关,鼓励广大生产经营者生产自救,恢复和保护生产能力,确保全市家禽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和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扶持我市家禽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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