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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室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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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民老工发[2005]40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室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沪民老工发[2005]40号
 
 
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
  现将《关于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室管理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以贯彻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室管理的意见(试行)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各级民政、老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实施市政府实事项目和“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本市新建和改建了一大批社区老年活动室(指街道、乡镇和居、村委会老年活动室),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了社区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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