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宁政办〔2005〕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赛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政务值班工作,规范政府值班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全市政府系统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特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值班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全市政府系统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处置突发事件及时,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相应设立总值班室,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及实际情况,设立值班室或明确负责日常值班的机构、人员,加强政务值班工作。 第三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重视值班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工作条件,为值班室配备先进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努力实现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处理和突发事件信息,不断提高值班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情况报告及时,联络畅通。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细致、注重质量、讲求效率、热情服务。 第五条 要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严格坚持政务值班必须由国家正式干部承担,工勤人员和临时人员不能参加政务值班,以确保一旦有事能迅速、及时、妥当、高效地处置。 第六条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除了做好日常值班工作外,要加强双休日和节假日、特别是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 第七条 值班室的主要任务 (一)保证本级政府与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内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政府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协助本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建立值班信息网络。掌握本级政府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掌握本级政府各部门值班电话、领导电话和上级、下级政府值班电话。 (四)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内值班工作情况。 (五)负责安排本级政府值班工作。 (六)上级政府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