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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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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办〔2005〕88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5)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立即制定食品安全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节假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不留任何死角,确保全市两节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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