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5)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立即制定食品安全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节假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不留任何死角,确保全市两节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