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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就业局关于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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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5〕175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就业局关于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就业局《关于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意见


  为了促进农民增收、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现对我市2006年开始的农村培训和就业转移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围绕全面建设和谐三亚的目标,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为主线,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转移就业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逐步形成市场配置、政府促进、管理规范、流动有序、素质准入的城乡一体化就业新格局。
  二、培训任务和培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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