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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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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棚改[2005]5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吉棚改[2005]5号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搬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现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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