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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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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巴府发[2005]94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05]31号)文件精神,切实搞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我市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40%以上,第一次农业普查以来,我市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业的生产条件和内部结构等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农业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不高,乡镇企业发展规模小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通过这次普查,将有利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粮食安全;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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