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协《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议》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政协五届三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议》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议
农村义务教育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发展农村教育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8月中下旬,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赴句容市、丹徒区、京口区和润州区进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视察了9所农村中小学,分别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分管乡镇长及学生家长座谈会,还专程赴省教育厅了解全省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情况。9月22日,主席会议进行了专题协商讨论。 一、基本情况 镇江城乡现有小学(含教学点)332所、学生171227人,其中农村中心小学76所、学生80414人,村小(含教学点,以下同)209所、学生32957人,农村小学占全市小学校数的85.84%,学生占全市小学生数的66.21%。全市城乡现有初中110所、学生116918人,其中农村初中76所(含4所分校)、学生76351人,农村初中占全市初中校数的69.09%,学生占全市初中生数的65.30%。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占大多数。 “九五”以来,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地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和基础教育水平,积极制订或修订中小学规划,把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教育现代化工程的实施结合起来,整合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2002年,全市提前一年完成了省下达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2003年底,全面完成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五年规划,三年完成”的任务。2004年底,我市有61个乡镇基本达到了省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的评估要求,占总乡镇数的91.04 %。目前,全市农村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毕业率100%;全市农村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巩固率99.89%,毕业率100%,升学率93.8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学校负债沉重 (1)依法办学主体意识不强,公共财政体系承担的事权与财权不统一,依法投入不到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是“以县为主”的投入体制,县级政府需要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但义务教育财政分担主体财力严重不足。我市部分县级政府财政是吃饭财政,县、乡两级政府以其薄弱的财力支撑着人数众多的农村义务教育任务,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用倒三角形的教育资金支撑正三角形教育任务的格局。这种财政收入能力与支出能力不对称的问题,是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的一个体制性原因。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我市各地政府虽然都解决了农村教师工资统一发放问题,但由于县级财力不足,一些县级经费来源仍依靠乡镇财政。如句容市行香镇2004年教师工资支出为480万元,而镇财政一般性财政收入仅为750万元,教师工资支出占了镇财政的64%。我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目前我市对农村教育的投入都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 (2)公用经费不足,办学条件滞后。各学校普遍反映学校公用经费不足。我省实行“一费制”后,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大大减少。以润州区一所完小为例,学期杂费总收入只有48875元,其中公用支出就达75639元,教师奖金等还未考虑,一年上网费1.2万也无着落,学校往往处于入不敷出、捉襟见肘的境地。目前,代办费依然实行多退少不补的政策,农村完小又不能像城镇学校那样收借读费,这些政策没有考虑到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在各辖市区虽有少量的生均公用经费下拨到学校作为补充(小学每生每年为40元,初中每生每年为60元),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经费短缺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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